日前,一汽轎車股份有限公司根據(jù)《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的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16年12月12日起,召回2015年9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期間生產的部分馬自達CX-4(2.5L)轎車,共計5618輛。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車輛由于發(fā)動機控制程序存在瑕疵,在燃油表液位指示燈未發(fā)出警告的情況下,在行駛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突然熄火,有導致車輛發(fā)生事故的風險,存在安全隱患。一汽轎車股份有限公司將為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免費刷新發(fā)動機控制單元軟件,以消除安全隱患。 一汽轎車股份有限公司將委托一汽馬自達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通過經銷商主動向用戶發(fā)出通知,用戶可直接與就近的經銷商取得聯(lián)系,或撥打一汽馬自達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400-666-8080、0431-85991000進行咨詢。車主也可登陸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網(wǎng)站(www.dpac.gov.cn)以及關注微信公眾號(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撥打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熱線電話: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動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或提交缺陷線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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